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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卷归档材料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4-01-10   来源:    阅读: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根据学校评估工作安排,根据《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指标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以OBE为导向的教学管理规范,现对《浙江树人学院试卷阅卷分析单》(附件1)的填写及存档提出以下要求:

1.任课教师在完成阅卷后,填写《浙江树人学院试卷阅卷分析单》可以采用电子稿打印方式,打印后经“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签字后放入试卷袋存档(另:在使用打印稿《浙江树人学院试卷阅卷分析单》后,不再使用原试卷袋中的黄皮纸)

2.对于已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相关专业请严格按照专业认证要求整理。

3.对于其他未参加认证的专业,《浙江树人学院试卷阅卷分析单》中由“任课教师”填写的“三、期末考试成绩结果分析和改进措施”请参考附件2所示的“浙江树人学院试卷分析单参考提纲”,参照提纲所列条目填写(填写样本见附件3)。

本学期所涉及的教学材料将纳入2025年教学评估,请各学院(中心)、研究院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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