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先锋

招生咨询

学科科研

学术活动

您的位置: 首页 > 学科科研 > 学术活动 > 正文

转发杭州市哲社关于“科学发展观在杭州的实践”研究课题申报通知

时间:2006-09-19   来源:    阅读:

杭州市拟启动"科学发展观在杭州的实践"研究,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科学发展观在杭州的实践"研究课题的指导思想是:系统研究、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五大战略,破解七大问题,打造"平安杭州",引领"和谐创业",构建"和谐杭州"建设的有鲜明特色的实践,从理论层面进一步提炼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经验,探索新问题,提供新借鉴,揭示新趋势。

二、申报者根据该课题的指导思想设计课题,申报者不得随意改变题目。课题的设计要贯彻理论性、实证性、对策性三者的统一,并充分反映本课题研究已有的前期成果(如已收集的数据,进行的调查研究,写出的部分初稿等),突出本课题的创新之处。

"科学发展观在杭州的实践"研究成果纳入浙江省文化研究工程"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系列丛书"第二辑书目,为15-20万字左右的理论性著作,要求资料丰富正确、评述深入精当、逻辑合理、文字顺畅,兼具理论性和可读性。

三、"科学发展观在杭州的实践"课题申报由杭州市社科规划办统一受理后报浙江省社科规划办,课题的评审、立项工作将在省"文化研究工程"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和省社科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文化研究工程"实施细则,由省文化研究工程办公室聘请省内知名专家组成评委会统一进行。

立项课题为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研究经费为2万元。立项课题同时确认为杭州市社科规划重大课题,研究经费为2万元。课题研究经费合计为4万元(含出版资助)。

上报的研究成果必须在左上角标明"2006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和"2006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大课题"。

课题从立项之日算起,须一年以内完成。课题上报随附3000字内容摘要,送专家审读,不得延期。课题完成后由市社科规划办负责组织鉴定,经鉴定通过后,由课题承担者负责出版。研究成果未经省、市社科规划办认可,不得在其他任何刊物上发表,否则取消课题立项。

四、课题申报表采用《省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表》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报截至时间为9月22日中午,逾期恕不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一式二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十一份),有成果的请附成果打印稿二份。

有关省规划办文件及各种申报材料请上网查询并下载,网址为:http://www.zjskw.gov.cn。表格打印和复印一律使用A4纸。

联 系 人:张曾逸 ;电话:0571-85811345。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九月十二日

Baidu
sogou